关于促进安徽芜湖仪器仪表研究所
(两仪公司)创新发展的
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发〔2016〕16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促进两仪所(两仪公司)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学校双高建设为契机,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以做大做强两仪所(两仪公司)为重点,以推动产教融合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设备、科研、服务水平,围绕学校双高建设,增强两仪所(两仪公司)创新能力和“造血”功能,着力打造高职建设新亮点。
二、主要任务
1.搭建校所人才共享平台
充分发挥两仪所(两仪公司)作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平台作用,着力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基地。引导优秀教师和行业企业职员交叉培养和任职,实现校所人才良性双向互动,推动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
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本校教师)到两仪所(两仪公司)通过挂职顶岗、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等方式参与两仪所(两仪公司)重大项目实施,切实提高动手能力和实操水平,提升“双师”素养。本校专业教师参与两仪所(两仪公司)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或技术服务视同教师企业实践经历,具体管理、考核办法可参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实施办法(暂行)》(院办通【2017】42号)执行。
鼓励两仪所(两仪公司)科研人员到相关二级学院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内部绩效分配方案(试行)》(芜职院【2019】174号)规定,可以按外聘教师课时标准支付报酬。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两仪所(两仪公司)、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实验实训设备开放共享机制
为了切实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各二级学院在保证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提供生产型实验实训设备支持两仪所(两仪公司)生产发展;选派骨干技术教师为两仪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增强研发力量。两仪所(两仪公司)要完善规章制度,向相关二级学院支付设备损耗及教师劳务报酬。两仪所(两仪公司)的生产设备在完成生产任务之余,应优先支持相关二级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责任单位:科研处、国资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两仪所(两仪公司)
3.支持两仪所(两仪公司)积极参与学校教学仪器开发、设备采购、制作及维修工作
(1)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
学校有关二级学院涉及电气控制类、非标类、夹具类和电控箱等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学校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内,在规范透明的前提下,由项目使用部门按照相关招标程序办理,同等条件应优先考虑交由两仪所(两仪公司)制作生产。采购预算在学校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参照《关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要求落实高校招标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政策有关问题的函》(财采〔2019〕648号)第三条“适当提高教科研设备购置自主权”规定执行。
(2)特有专业仪器设备制作项目
学校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涉及两仪所(两仪公司)或学校拥有专利技术的,应对照《芜湖市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公管〔2016〕37号)第八条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国资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两仪所(两仪公司)
4. 深化校企合作、校所融合
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办通〔2019〕15号)第三条规定,鼓励支持各二级学院及专业教师通过“两仪所(两仪公司)”产学研平台承担横向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两仪所(两仪公司)在计算机应用、自动化控制、生产过程检测、电力电子技术、汽车零部件装配与检测、成套设备与仪表技术等领域的优势。在合同中直接约定项目负责人劳务报酬比例,激发教职工从事科技服务的工作热情。
责任单位:科研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校企合作办、各二级学院、两仪所(两仪公司)
5.完善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机制
依托两仪所(两仪公司)搭建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鼓励各二级学院和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支持成果完成人向他人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转化活动。按照《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成果完成人或对成果实施做出贡献人员原则上可提取成果转化收益的80%作为报酬,收益的20%作为两仪所(两仪公司)管理费用。职务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支出,不受当年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激发广大教职工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单位:两仪所(两仪公司)、人力资源处、科研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6.组建技术经纪人队伍
学校科研处组建技术经纪人队伍,对他们进行政策制度培训、人力资源处进行备案登记后交由两仪所(两仪公司)统一管理,技术经纪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采集各类企业共性项目需求,组织学校有关教职工或两仪所(两仪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共性技术研发,转化科技成果;搜集各二级学院科技成果,并将科技成果进行推广转化;为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条件及撮合双方交易成功。技术经纪人在促成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经纪活动是整个产学研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根据与项目负责人的事先约定,在促成的项目到帐经费中提取10%的劳务费。
责任单位:科研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两仪所(两仪公司)
三、工作保障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共同推进两仪所创新工作,鼓励科技创新服务人员大胆试、大胆闯,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创新发展
成立两仪所(两仪公司)创新发展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创新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两仪所(两仪公司)、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资处、校企合作办及各二级学院。两仪所(两仪公司)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仪所(两仪公司),两仪所(两仪公司)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新发展具体工作。
2.统筹协调发展,激发创新活力
两仪所(两仪公司)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拓展业务,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管理细则,建立考核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的激励导向,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高效优质服务学校双高建设、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及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联系,建立政策落实沟通反馈和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完善招标采购、资金使用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全面推动两仪所(两仪公司)增强创新活力,增加科技成果供给。
3.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创新成果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创新发展暂行办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激励创新发展的环境,提高学校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创新发展工作中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管,在创新发展进程中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